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决策部署,切实发挥中央企业的“压舱石”“稳定器”表率作用,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经营压力,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租金减免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国资委《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财评〔2022〕29号)、中国石化集团《关于做好2022 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
二、减免范围
通过正式合同承租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减免标准
对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承租公司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 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 个月租金。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比例享受免租。
四、减免程序
承租人向公司提出房租减免书面申请后,经核实符合减免范围的,由租赁合同主办单位(部门)签署初审意见并提报《事项签报表》,经财务部、资产设备管理部(基建部)会签,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审批。
五、其他要求
租赁合同主办单位(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承租人,确保政策准确传达。房租减免申请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房产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以当地防疫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宪聪
电话:0574-87975481
七、减租完成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应减租金309.83万元,涉及承租户30户,已减租金309.83万元,占应减租金的100%。其中,服务业小微企业应减房租304.29万元,涉及承租户24户,已减租金304.29万元,已受惠24户;个体工商户应减房租5.54万元,涉及承租户6户,已减租金5.54万元,已受惠6户。